昵称:
丰城市诗词学会
真实姓名:
张安国
性别:
--
出生日期:
籍贯:
中国 江西 宜春市
QQ:
605364441@qq.com
个性签名:
丰城诗词学会学会简介 “学会”前身为“丰城龙泉诗社” 龙泉诗社成立于1987年。至今有35年历史。 “龙泉诗社”于2022年7月14日经丰城市文联批准更名为“丰城市诗词学会”。 以下章程中“诗社、社长、社员”等称呼均更正为“学会、会长、会员”等。 丰城市诗词学会 章程 第一章  总则 第一条  学会性质:丰城市诗词学会(以下简称“学会”),是丰城市文学艺术界联合会领导下的群众性文学团体。 第二条  学会职能:团结和带领广大诗友学习和创作格律诗词,弘扬中华传统诗词文化。 第三条  学会宗旨:贴近生活、贴近社会、贴近时代。 第二章  会员 第一条  会员条件 凡自愿加入龙泉诗社,道德品质良好,有一定诗词写作基础,在微刊或纸刊发表过作品的诗歌爱好者,由在册社员推荐,经诗社组织部初核后提交社长办公会审议通过,方可注册成为学会正式会员。 第二条  会员义务 1. 自觉养成优良的道德品质和积极向上的精神及社会责任意识。 2. 自觉遵守诗社章程, 积极参加诗社活动,努力提升创作水平。 3. 处理好会员之间的关系,维护学会团结。 4. 热心帮助他人,自觉维护学会形象。 第三条  会员权利 1. 会员有权参加学会会长、副会长及学会所设机构负责人的竞选。被选举时应向选拔组提交申请,经学会理事会讨论通过、再经上级有关部门任命后生效。 副会长、秘书长及理事会“理事”由会长任免。 2. 会员有权对学会的组织建设和工作计划,通过合理途径提岀个人建议。 3. 会员有自愿退会的权力,但应向学会相关部门提出书面申请,并记录存档。 第三章  机构 第一条  领导机构 学会设会长一名,副会长、理事若干名。 第二条  工作机构 学会设组织部、外联部、培训部、编辑部等部门,并分别设正副部长及选配若干工作人员。 第三条  执行机构 学会正副会长与各部门成员组成诗社的执行机构,领导开展社团日常工作,并对会员代表大会负责,职权如下: 1. 执行学会决议。 2. 计划、总结、报告学会工作情况以及学会财务管理和物资收发等。 3. 制定和修改部门管理制度。 4. 培养、考察、选拔、调配学会班子及工作部门组成人员。 5. 培养会员积极分子,办理会员入退会手续。 6. 执行机构例会,原则上每月一次。 第四条 设名誉顾问、兼职顾问; 顾问的产生与管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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