正阳暴白哭天街,纵辔南行登啸台。
千里风尘心迹苦,孤灯谏草直声哀。
翰林御苑披星月,砥柱苏门拜早梅。
掩卷同悲今古恨,先生清誉弥九垓。
注释: 王元翰,字伯举,云南宁州(今云南华宁)人。万历二十九年(1601)进士。选庶吉士,改吏科给事中。意气陵厉,以谏诤自任。居谏官四年,力持公允,言臣民痛哭八,李廷机为相不称职,由是遭忌恨荐诬他奸赃,史记事、胡忻等十余人连章论救,帝不纳、元翰尽出其筐箧,舁置国门、纵吏士简括,恸哭辞朝而去。贬刑部检校。再贬湖广按察知事。天启初、累升为刑部主事。被魏忠贤党弹劾,革职。庄烈帝即位,将召用,被尚书王永光所阻。乃流寓南都,十年不归,卒。著有《未焚草》《南岳草》《山海记》《德邻草》《凝翠集》等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