关于律诗的“一三五不论,二四六分明”
杨得泉
这是指七律,五律(包括七绝,五绝)来说的。意思是说,第一、第三、第五字的平仄可平可仄;第二、第四、第六字的平仄必须按律格的平仄定字。
我们通常用“一三五不论,二四六分明”来定平仄。
但是,在定字时,往往会出现以下四种拗句:
①句末三个平声字挤在一起是拗句,叫三平尾。
②句末三个仄声字挤在一起的句子是拗句。 叫三仄尾。
③前面两平声字,中间一仄声字, 后面两平声字(平平仄平平)的句式是拗句。叫“孤仄”。
④前面两仄声,中间一平声字,后面两仄声字(仄仄平仄仄)的句式为拗句。叫“孤平”。
有拗句就有拗救,不能死守教条,要突坡“一三五不论,二四六分明”的规则。不出现以上①②③④的情况,就没有拗句了。
附:
如果写五律,按“一、三不论,二、四分明”就行,法则跟写七律一样。